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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违法摩托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近一年来,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严厉打击摩托车违法行为,并取得良好效果。目前,部分查获和暂扣违法摩托车的车主仍未前往办理相关手续或接受处罚,其中含:二轮摩托车96辆、三轮摩托车18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公告如下:
请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到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和接受处理。逾期末办理相关手续和接受处理的,大队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强制报废处理。
附件:报废摩托车清单
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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