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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我县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经营改造,不断优化我县农村客运发展环境,确保我县农村客运安全运营;逐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提高旅游名县品味。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权稻城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由“稻城县亚丁祥瑞出租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成立的“稻城县亚丁祥瑞运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输管理公司),并为我县农村客运公司化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整合现有班线农村客运,从事农村客运的运营和管理,并通过公开、公正、公平摇号的方式新增30辆“区域经营、预约应答”方式的农村客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道路客运的通知》(川办发〔2007〕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1〕1号)文件确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1、本次新增30辆农村客运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并按照客运车辆技术性能下线期限标准确定为5年。
2、本次新增30辆农村客运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不得进行炒卖和擅自转让;新增农村客运经营权全部采取公开、公正、公平摇号的方式,配置给具有农村客运运营资格的驾驶员经营。
二、基本要求:获得农村客运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运输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
1、本次新增30辆农村客运一律由运输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服务,实施公司化管理。农村客运车辆由获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驾驶员)自行购买,但必须按照车辆排量在1.8以上,7坐以上至9座以下的商务车或越野车和“五个统一” (即车型统一、车辆颜色统一、车辆设施设备统一、车辆标识标牌统一、运价统一)的标准,统一购买、统一上户,统一购买车辆各险种,其所有费用均由经营权获得的个体经营者(驾驶员)出资。
2、本次新增30辆农村客运,在经营权使用期限内必须按每辆车500元/月的标准向公司缴纳管理费、服务费,以保护运输管理公司和农村客运个体经营者(驾驶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农村客运必须向运输管理公司统一缴纳每辆车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安全风险保证金,并在获得农村客运经营权时一次性交清,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具体办法:
1、报名条件:(1)报名人(个体经营者驾驶员)必须为本县户口,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三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一年以上客运从业资格证(并参加了继续教育培训后的有效证件),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县级以上体检证明),无违法犯罪前科(出具户籍所在地乡党委政府或派出所政审证明),凡已取得过客运车辆经营权者或正在其他客运公司从事运营的就业者不参加此次竞标。
(2)现拥有人车照统一、甘孜州户籍,且为2017年元月1号以后购买上户的,并通过行业运输车辆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符合行业和公司规定的农村客运车辆排量、准载量等标准的私家车辆。有意愿长期从事客运的驾驶员,可带车报名参加此次竞标。中标后,所带车辆除车型暂时可不统一之外,其他必须按照行业和公司规定实现全部统一。
2、报名地点:原稻城县亚丁祥瑞出租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早上8:30至2019年9月18日下午6:00时,逾期将不再报名登记。
4、报名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体检证明、政审证明等。
5、报名结束后,经有关部门通过客运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摇号。
6、摇号竞标时间、地点另定。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和县电视台发布。
8、联系人:格绒壮姆 联系电话:13541465620
此公告解释权由稻城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和稻城县亚丁祥瑞运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稻城县亚丁祥瑞出租汽车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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