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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驻康办主任(负责人)职责:主持驻康办工作。主要职责为: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做好与州级各部门相关政务、经济等方面的联络、协作等工作。协助本县有关部门做好需要立项审批的县重大项目上报后的联络、协调和催办等工作。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送重要的政务、经济、科技、文化、商务等信息。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及其他部门人员在康学习、开会、办事、工作的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协助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康开展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并根据需要协调处理有关事宜。负责本县在康人士的联络、联谊、服务工作。加强与州信访部门的联系,协助处理和劝返我县到州上访人员和其他需要处理人员。负责与州级新闻单位的联系,做好宣传地方的工作。承办县委各部委和县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加强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等。
3、工作人员职责:分别在驻蓉、驻康办事处主任(负责人)领导下开展日常事务的协调、处理等工作。
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县、乡镇事业人员(教育、卫生人员、贫困村第一书记除外);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意识强,性格开朗;
3.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主任(负责人)的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5.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及组织、沟通、协调、服务能力;
7.其他具有与报考职务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考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稻城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咨询联系电话:5723423。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需递交的有关材料:
(1)《2017年度稻城县驻蓉、驻康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各类奖励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考调单位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领取准考证。
笔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调剂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和职位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组织到考生单位进行考察。因考察不过关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办事处主任人员达不到任职资格条件的(八级岗5年以上),只安排为负责人,不任命实职。考试、面试及考察由县纪委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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