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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开展木里水洛乡(恰郎多吉自然保护 区)至稻城亚丁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
木里县恰郎多吉自然保护区位于我县水洛乡境内,平均海拔 在4000米以上,氧气极为稀薄。保护区内山髙坡陡、沟深林密、 地势险要.通信困难,属于待开发的原始景点,目前尚不具备接 待条件,近年来,部分户外运动探险爱好者不听劝阻,通过多种 渠道,擅自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至稻城亚丁。非法穿越行为在严 重破坏自然保护区脆弱的髙原生态环境的同时,也接连发生了髙 反、坠河、坠崖等多起关乎个人生命安全的事件,为切实做好保 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制止非法穿越行为,保障广大游客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现将禁止开展木里水洛乡(恰郎多吉自然保护区)至稻城亚 丁非法穿越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根据《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 定: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公布山峰,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许可 条件、组成登山团队,并于登山活动实施前10个工作日向山峰 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未 公布山峰,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在活动实施前3个月向山峰所 在地市(州)体宵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 批准的登山活动,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山峰所在地县 (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山峰管理机构,按照以上规定凡是 未获得凉山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进入我县水洛乡境内开展 水洛乡木里县恰郎多吉自然保护区至稻城亚丁穿越活动一律视 为非法穿越行为。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 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科学研究的需 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 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 理机构批准。按照条例规定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进入位于木里县 水洛乡境内的木里县恰郎多吉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
三、 目前我县境内尚无任何正式开发运营的景区和景点,凡 是未经许可在我县境内组织开展的任何形式的穿越活动均视为 非法穿越行为,
四、 由我县公安、运管、交警、旅游、林业等部门组成的联 合工作组将在县域内能进入水洛乡恰郎多吉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的各乡镇和交通干线设立卡点,对所有过往行人和车辆进行识别 放行。
五、 我县将对涉及保护区内的非法穿越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登山 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文规定予以处罚处理.
六、 对因组织和参与非法穿越活动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 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七、 对因非法穿越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事故,责任由组织 开展非法穿越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八、 对因非法穿越者自愿请求搜救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条 款规定,进行有偿搜救,
九、 今年入夏以来木里境内降雨量较多,降雨仍在持续,据 气象预报,部分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和大暴雨,由于前期降雨持续 时间长,部分地区土壤含水充分饱和,持续强降雨极易造成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高;加之 受疫情影响,我县农家乐及民宿等均未营业,无法保障游客吃、 住、行等需求,为了保证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游客权益, 请广大游客“十一”期间暂不进入木里境内开展旅游活动。
十、由于水洛乡境内以及木里县恰郎多吉自然保护区内救援 条件有限,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珍重自己,珍爱生命!拒绝非法穿越!
特此公告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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