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共同保护校园食品安全,推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稻城县纪委监委决定对“校园餐”问题线索进行征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食品安全卫生方面。在采购中食材质量低劣、以次充好、使用过期、变质食材及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标的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原材料进货、贮存、加工、供餐等过程不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食堂环境脏、乱、差,未设置“三防”设施或者“三防”设施破损,食品安全风险高;餐具清洗、消毒不到位;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规范;进货查验不到位;食品留样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2.食堂经营管理方面。食堂经营不透明,招标程序不规范,经营单位管理资质不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优亲厚友、收受回扣、搞利益输送;菜品、物品虚高定价,胡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
3.干部履职尽责方面。落实校园餐安全责任制度不力,履行监管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对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处理不力等;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对“校园餐”工作不重视、不作为,责任空转等问题。
4.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降低学生餐食标准;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餐费等资金或学生生活物资;在食堂学生经费、学生生活物资中违规支出教职工奖金福利、生活物资等问题。
5.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稻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627750;
2.来访举报:稻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3.电话举报:12388,0836—5728337(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4.网络举报:扫描二维码即可填写举报内容:
三、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需真实、具体,包括被举报对象、事情发生时间、地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描述,同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2.鼓励实名举报,稻城县纪委监委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3.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线索和兑现奖励。
四、奖励措施
1.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金额根据线索价值、案件性质、社会影响范围确定。
2.对同一问题线索,以最先举报者为准。
五、权益保护
1.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恶意举报或诬告陷害,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稻城县纪委监委将依法依规处理举报线索,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方式向稻城县纪委监委如实反映、并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稻城县纪委 稻城县监委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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